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,規(guī)范易制毒化學品的經營、購買、運輸行為,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于制造毒品,特制訂《恩施市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指南》。
1、網上申請開戶:開戶是指易制毒化學品的申請購買行為在互聯網湖北禁毒網中操作,實行網上申請,網上簽批,購買用戶可自行與河北省斯博思公司聯系,辦理電子鎖,以便進入湖北禁毒網中操作。(http://www.hbncc.com/,聯系電話:0311-85367888,地址: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東路100號,郵編:?050021。),如果不清楚的,也可以直接找我公司專管員咨詢、代辦。
2、資質上傳備案:在湖北禁毒網中上傳貴單位的相關資質材料,包括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或者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法人承諾書、合法使用說明等,必須以原件照片或者掃描件上傳。
3、變更及時刷新:單位資質或者身份信息有變化的,要及時在到期前主動辦理,重新上傳相關資質,不得出現資質過期報警現象。
4、熟悉操作軟件:自覺學習和熟悉掌握湖北禁毒網的軟件操作,也可與河北省斯博思公司聯系或者向我公司專管員學習操作程序。我公司易制毒網管平臺采購專管人員:蒲開俊,手機號碼:15272260003。注意:湖北禁毒網軟件的操作,貴單位的主管領導及其具體經辦人員必須要學會,經過考核合格后才能申請購買,對幾個報警事項,要重視,不得違反。(這個軟件不會操作,申購單位就無法正常進行購買,望理解!)
5、定期學習法規(guī):購買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開會,熟悉學習易制毒化學品的法律規(guī)定,學習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》第十一條,第三十六條,第三十八條,第四十條。形成會議記錄。
6、建立四有制度: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,明確責任人,明確職責。單位要建立檔案,保存相關資料。檔案四有(檢查):
(1)本單位易制毒化學管理制度;
(2)認真執(zhí)行【恩施市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指南】制度;
(3)每月定期例會制度;
(4)實行【易制毒化學品使用情況登記表】制度。
7、采購管理制度: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或銷售許可證的單位采購。每個企業(yè)在申請采購時,盡量做到科學預算,不要一次性申購太多。以免造成積壓,造成安全隱患。
8、倉儲保管制度:購回后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,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,實行專柜保存,儲存方式、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,實行雙人雙鎖管理。
9、銷售管理制度:不得向未取得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銷售,必須要出具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證,并記錄購買單位名稱、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、身份證及所購化危品的品名、數量、用途,記錄至少保存2年;每天核對銷售情況;發(fā)現被盜、丟失、誤售等情況,必須立即向當地安檢和公安部門報案。
10、運輸管理制度:危化品運輸,要按照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委托有危化品資質的運輸企業(yè),辦理危化品公路運輸通行證,托運人應當向公安部門提交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品名、數量、運輸始發(fā)地的目的地、運輸路線、運輸單位、駕駛人員、押運人員、經營單位和購買單位資質情況的材料。
11、日常登記制度:在使用的過程中以年度為單位進行登記,做到及時現場登記,不得補登漏登,做到臺賬清楚,去向明確。不得挪作他用,流入非法渠道。全市統一使用登記臺賬,登記表樣表與禁毒大隊向警官聯系。在湖北禁毒網中的出庫登記的時間、數量要與登記表一致。
12、按時報送制度:在每年的3月31日前,主動上交上年度本單位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情況登記表(以在QQ群中實際通知時間為準);在每年的1月4日做好湖北禁毒網中的年報。
13、停購注銷制度:企業(yè)注銷不再購買使用的,請與恩施市禁毒大隊主管人員電話聯系,退回剩下的藥品。
14、保持通訊暢通:恩施市公安局禁毒大隊管理人員:向警官,電話:18372591165,QQ:405701414,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群QQ:191428137。請自行備注名稱加入群,各單位盡量選取經常上網的工作人員,以便聯系溝通。
15、支持守法企業(yè):對于沒有違規(guī)企業(yè)的購買、運輸申請,我局審批部門會在上班時間內當日內審批結束。
16、加強領導重視:各單位易制毒管理人員有變化的,為了提高工作效率,請該單位的領導、工作人員自行做好工作交接,講清楚管理規(guī)定,辦理程序。